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皖人社函〔2013〕28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标准化(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9日举行,分为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分别设“标准化理论知识”和“标准化综合应用”两个科目。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9:00-10:30 标准化理论知识(初、中级)
14:00-16:00 标准化综合应用(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标准化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标准化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标准化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5年。
报考条件中的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凡因违法违纪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5235039(市质监局标准化科),2366838(市人社局专技科)。
三、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8月15日9:00至8月25日16: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问题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2324449。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社、质监部门负责,考生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我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完成资格审核。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5.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1月5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2013年度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无统一教材,考生可登陆(http://www.apta.gov.cn)自行下载《考试大纲》。有关考试参考用书和培训事宜可电话咨询(0551-63356746、63356361)。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