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报到(报到时间:2013年7月16日-10月15日)
1、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不需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报到。
2、报到证签发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人社部门,暂未落实就业单位,且为微山生源的,实行网上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报到,登录“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wsrsj.gov.cn)完成网上报到,或到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到。
3、完成报到后,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以备落实工作后二次派遣、改派等其它情况时使用。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唯一有效证件,不得自行涂改、撕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户口。
二、落户、党组织关系办理
毕业生完成报到后,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薄、户籍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县公安局户籍科联系电话:8620110。毕业生接转党组织关系请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转接党委办理,微山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8231616。
三、 档案
1、毕业时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或该单位的人事代理部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毕业生档案发回原籍人社部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再根据生源地将我县生源毕业生档案分转到我县。注意事项:毕业生档案一定要通过学校递转,个人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2、档案查询。毕业生可于8月31日后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http://60.211.255.250:8080/da/cx/login.aspx),查询档案递转情况。
3、档案提取。档案系统检索到存放地为微山县的,可以到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取档案。提档须出具以下材料:提档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报到证或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持经办人身份证。
档案系统中未检索到的,请询问学校档案是否寄出,如寄出,请通过机要号查询,确定档案已到达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可以凭上述证件到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对于无法提供机要号和签收日期的,不予提取,待档案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时,方可提取。
四、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电话、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部 门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交 通 | |
微山县 | 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 | 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 | 8E+06 | 1、11路 |
济宁市 | 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 火炬路23号济宁人才大厦316室 | 3E+06 | 5、8、21、22、46、203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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