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3〕9号)规定,我市考录公务员工作,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确定269名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3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不含节假日)。监督电话:0632-3314511、0632-8685869。
对上述拟录用人员(省垂直管理市以下机关除外)经公示无异议后,属选调生职位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其他拟录用人员请于7月31日和8月1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等到市公务员办公室(市交通局大楼219房间)办理录用手续,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公安系统拟录用人员经省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2013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http://www.zzrsks.com/gongwuyuanjishiyedanweikaoshi/20130722/1300.html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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