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今年公开招考教师计划共70人,其中定向招考岗位(限在昌乐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计划招考3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计划招考1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条件及要求
招考范围为昌乐县常住户口或昌乐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定向招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全日制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考岗位不受年龄限制;
5、定向招考岗位限在昌乐县服务满二年(2011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该岗位)。
报考学科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相关岗位,教育学专业可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的须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处理的人员;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考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本人持下列证件材料报名:(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昌乐县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表格可到昌乐县人社局网站
附件:1、山东省昌乐县2013年招考教师计划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昌乐县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来源于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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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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