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琅琊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201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公开招聘琅琊新区和琅琊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市容管理人员。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对象:符合琅琊区安置条件且高中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士官)。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招聘计划为6名,岗位为“两区”市容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社区治安辅警待遇核定,人员归属区市容局管理。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1,不足计划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士官),持退伍证、优待安置证、身份证自愿到区安置办免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23日
报名地点:琅琊区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0-3061878
(二)考核
考核以档案为依据,实行量化计分,计分标准为:
1、军龄:每年计2分。
2、立功受奖:三等功加5分;优秀士兵加1分。多次立功受奖者以最高一次为准,不重复计算。
3、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公伤残军人﹝不含因病致残﹞6级伤残加1.5分,7级伤残加1分,8级伤残加0.5分,9、10级不加分。
4、边远地区:在边防、海岛、高原等边远地区服役的,每年加1分。
5、对于在部队服役期间违纪的,进行扣分,其中: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记过处分扣30分,记大过处分扣40分。
(三)公示
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区政府网站、区民政局网站和区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告栏公示。
(四)体检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符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11年发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安排工作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体检;其他人员根据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后确定的招聘计划数扣除符合条件直接参加体检的人员数的剩余名额数,依照考核得分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如果出现并列,根据下述办法分出先后名次:
分数相同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的,立功者优先(同是立功者,以立功和获优秀士兵表彰次数多者优先);立功相同的,伤残者优先;伤残相同的,艰苦地区者优先;艰苦地区情况相同的,年龄大者优先。
体检工作参照滁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五)聘用
1、体检合格并经考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没有办理聘用手续者视同自愿放弃。因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3、办理安置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两区”市容管理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应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六、要 求
报名、聘用过程由退役士兵(士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招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即:招聘计划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聘用名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安置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琅琊区“两区”市容管理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http://www.lyq.gov.cn/DocHtml/1/2013/7/17/8978925466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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