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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2559 次 日期:2013-07-18 1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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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

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已进入到面试阶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35号)、《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云南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面试及后续工作,现将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安排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一)总体安排面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8月3日。

(二)每天每个考场面试时间:

上午08:30-10:0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一轮面试

上午10:00-11: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4:00-15: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一轮面试

下午15:30-17: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二轮面试

特别提示:上述时间是面试正式开始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下午13:00之前准时进入候考室抽签。

(三)每轮考生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二、面试地点

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统一设置一个面试考点,设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共设13个考场,负责全市党群口和政府口单位以及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方税务系统、工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一般应为2:1,但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人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开展面试。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下午的全部考场中有其中一个考场的第一轮面试考生带出候考室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

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2013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过程。

五、面试方式及试卷管理

(一)面试方式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

(二)面试试题的命制。面试试题结合招考的具体岗位,按照无领导小组面试的要求,采取异地命题方式制作面试题目。

面试试题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将面试试题密封送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六、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从普洱市已取得相应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调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没有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时考官应佩戴公务员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对面试考官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官职责与纪律》。

(二)面试过程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监督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监督人员职责与纪律》。

(三)工作人员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计分、引导、医务、保卫等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工作人员职责与纪律》。

(四)对面试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生须知》。

(五)面试场所设置

1.分别设立面试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席、纪委监察监督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3.面试考场内人员安排为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计分2人,引导员1人,邀请纪委监察、人大、政协各1人监督。

七、面试程序

(一)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面试考官于上午7:40之前,下午13:10之前准时进入考官抽签室,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已抽签结束的考官立即进入面试考场。各考场面试主考官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在本考场内监督人员监督下拆开面试试卷分发给考官,考官熟悉面试试卷,主考官组织考官学习测评要求。

(二)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计分人员于上午7:40之前到面试考点抽取当天计分的面试考场。上午8:10、下午13:40准时进入面试考场,做好计分核分准备工作,在面试开始前必须主动与主考官衔接,明确面试考官的考官代号,熟悉调试计时闹钟,先分发考官席上考官使用的《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和草稿纸,考生就座后再向每位考生分发题签、草稿纸、笔。

(三)抽调参加当天监督工作的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的监督人员于上午7:40之前到面试考点抽取当天监督的面试考场。上午8:10之前,下午13:40之前准时进入面试考场,做好监督准备工作,由纪检监察监督人员牵头,招集已抽签结束的面试考官和计分人员立即进入面试考场。

(四)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引导人员于上午7:40之前到面试考点抽取当天引导的面试考场。上午8:10、下午13:40准时进入引导岗位。

(五)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之前,凭身份证、网络打印的面试确认表(须经资格复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作面试准考证使用)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证、面试确认表(必要时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从网络查询),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等物品,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当众抽签,具体抽签办法如下:

一是抽取试卷号。在全部考生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当天上午或下午的面试试卷号,将抽取的面试试卷号立刻报告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便从保密室提取面试试卷。

二是抽取考场号。在各考场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本考场考生面试考场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考场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三是抽取轮次号。在各考场每个面试小组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本小组考生在本考场的面试轮次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轮次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四是抽取胸牌号。在各考场每个面试小组中组织本小组考生抽取面试顺序胸牌号,并指导考生将抽取的面试顺序胸牌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进场面试。

(六)各考场引导员得到主考官指令后,到候考室按抽签顺序号从第一轮开始依序引导考生进场面试,引导员引导考生到考场门外,考生自行进入考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考场内操作流程如下:

1.主考官示意考生就座后,主考官安排计分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题签、草稿纸、笔。

主考官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纪检监督人员,由纪检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撤换需要回避的人员。

2.上述程序结束后,无领导小组讨论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 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并按指导语向考生讲解无领导小组讨论注意事项。

第二步 主考官宣读完指导语后宣布:考生开始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开始计时。

(1)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本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计分人员开始计时,如果10分钟时间到,计分人员必须提醒主考官,主考官宣布“10分钟时间到,下面请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独立发言”。

(2)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每位考生发言3分钟,主考官必须掌握好考生的发言时间,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全部考生发言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3)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进行自由讨论发言,考生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详细阐释,并就自己的观点与其他考生进行讨论,要求达成一致意见。考生自由讨论发言开始时,计分人员开始计时,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时间到,计分人员必须提醒主考官,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待考点办公室公告成绩后到公告栏查看成绩”。

3.考官打分。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从而为考官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面试结束后,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生退场后,考官在《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

4.计分核分。当天上午或下午的每一轮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回考官打分的《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录入计算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方法详见《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示例》),并将考生成绩填写到《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报告单》中(一式二份),主考官、计分人员、纪检监察监督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5.面试成绩公告。当天上午或下午本考场全部轮次的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必须将《无领导小组面试打分表》、《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报告单》、试卷、草稿纸、规定用U盘拷贝的电子表格等相关材料整齐理顺,在纪检监督人员陪同下交到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设立的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后在面试考点张贴公告。

综合成绩上午面试的下午张贴公告,下午面试的争取当天晚上张贴公告,张贴公告五个工作日以上。

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公告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有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6. 综合成绩计算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笔试加分

最终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注:我市所有招考岗位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为0)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对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予以公布)。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成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上述算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八、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按规定还需要开展体能测评。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必须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按照或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所附标准于2013年8月5日前(具体测评时间以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通知时间为准)在思茅统一开展体能测评工作。报考其余岗位的人员不进行体能测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必须在2013年7月25日前将体能测评方案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到测评现场进行监督。

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必须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或次日上午将体能测评结果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体检

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市直政府口单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6日11:30之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报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招考单位2013年8月7日上午带领考生到签订过体检协议的指定的医院体检;报考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普洱市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6日11:30之前分别到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到,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8月7日上午带领考生到签订过体检协议的指定的医院体检。

报考各县(区)党群口和政府口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2013年8月6日11:30之前分别与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联系(注:报考交通运政系统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与岗位所在各县、区人社局联系),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安排具体的体检时间。县(区)的体检可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直接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也可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委托招考单位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于2013年8月13日前将体检结果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面试确认表,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委托的招考单位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并在体检当天空腹前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在体检当天憋尿;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完成体检后,体检报告不允许个人领取,医院方面不允许接受体检人员的个人咨询,考生的体检结果必须保密,只能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委托的招考单位取回。

在做出体检结论前,体检医院如对考生个别项目无法作结论时,可以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进一步检查(因尚未做出体检结论,此时的进一步检查不是复检)。

对在县(区)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如果考生在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的,必须由县(区)级组织或人社、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各县(区)体检结束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及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以便安排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体检,只能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市级医院不能确定的由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复检。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体检中考生反映或举报的情况,要迅速调查核实,在考生反映的问题未查清或没有做出结论前,涉及职位暂不递补,在做出体检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一次,体检“合格”以外的结论全部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各级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察

1.考察方法: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察。市直招考单位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市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委托市直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普洱市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归口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实施;县(区)及以下党群口、政府口招考单位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注:含报考交通运政系统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分别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或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委托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考察内容: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报考期间表现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录用考察的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为便于考察和提高考察效率,考察过程中需调取考生档案的,根据岗位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开具调档函。

全市的考察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县(区)于2013年8月23日前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根据规定的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进度。如全市的体检考察工作提前结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可在省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前安排我市的录用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录用前解除,如果不能解除合同,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市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若此次考试录用其他环节有反映和举报,也必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普通公务员岗位和公安岗位分别填写《云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纸张规格为A4)一式二份、《云南省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纸张规格为A4)一式三份(此二份表格可从普洱市公务员考培群共享中下载),与考生的体检材料、政审材料、考察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上报。

为便于考生档案规范化管理,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录用审批表必须为电子表格打印的表格。

各县(区)考生的上述材料,按组织、人社部门职责分工,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市直单位招考单位考生的上述材料,按组织、人社部门职责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全市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考生的上述材料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市人社局签署意见后报其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全市录用工作拟于2013年10月中旬完成。

考生被录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公务员录用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十、初任培训

根据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定培训方案,拟于2013年10月对全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认真做好落选考生的解释疏导工作。

(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联系和互相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和考录监督巡视员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网络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中,各级组织和人社部门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 录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为考生说情、给各类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影响面试工作的其他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将通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请人说情等各类违反纪律的考生,都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为增加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的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欢迎招考单位领导、新闻媒体和社会人员、考生家长到场旁听。每个考场设10个旁听席位,报满为止,需参加旁听的人员,持身份证(军人可持证明身份的证明证件或材料)到设在考点的旁听证办理处办理旁听手续,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考生抽签开始前即开始办旁听证,面试开始前10分钟旁听人员必须入场,旁听人员需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旁听人员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旁听,违者由考场监督人员处理。

(五)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除网络报名笔试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外(网络报名笔试费还可根据规定进行减免),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考生遇到任何部门或单位收费,考生可要求收费部门或单位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考生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反映。

(六)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前,请经常登录下列网站查看考试录用相关信息:

1.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gwyj.ynhrss.gov.cn

2.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站: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

3.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ershi.gov.cn

4.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5.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请经常登录下列网站查看考试录用相关信息:

1.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ershi.gov.cn

2.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3.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

特别提示: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明确规定: 录用从网络报名开始到录用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培训机构或者个别人举办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录用面试工作,组织、人社部门有一整套科学完整的面试方法体系。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根本不可能操纵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 录用面试工作。敬请广大家长和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请点击右侧文件标题查看):《面试名单.xls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18日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为了保证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面试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一)总体安排面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8月3日。

(二)每天每个考场面试时间:

上午08:30-10:0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一轮面试

上午10:00-11: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4:00-15: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一轮面试

下午15:30-17: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二轮面试

特别提示:上述时间是面试正式开始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下午13:00之前准时进入候考室抽签。

(三)每轮考生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二、面试地点

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统一设置一个面试考点,设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共设13个考场,负责全市党群口和政府口单位以及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方税务系统、工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方法

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程序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之前,凭身份证、网络打印的面试确认表(须经资格复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作面试准考证使用)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证、面试确认表(必要时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从网络查询),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等物品,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当众抽签,具体抽签办法如下:

一是抽取试卷号。在全部考生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当天上午或下午的面试试卷号,将抽取的面试试卷号立刻报告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便从保密室提取面试试卷。

二是抽取考场号。在各考场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本考场考生面试考场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考场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三是抽取轮次号。在各考场每个面试小组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本小组考生在本考场的面试轮次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轮次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四是抽取胸牌号。在各考场每个面试小组中组织本小组考生抽取面试顺序胸牌号,并指导考生将抽取的面试顺序胸牌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

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进场面试。

各考场引导员得到主考官指令后,到候考室按抽签顺序号从第一轮开始依序引导考生进场面试,引导员到候考室引导考生时候考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引导员胸牌号和考生胸牌号是否一致,核对正确,方准引领,引导考生到考场门口时必须认真核对引导员胸牌号、考生胸牌号和门贴号是否一致,核对正确后,考生自行进入面试考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考场内操作流程如下:

1.主考官示意考生就座后,主考官应检查核对考生胸牌号和本考场门贴号是否一致(其他工作人员也必须协助观察),如果了出现引导错误,应及时纠正,如果核对无误,主考官安排计分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题签、草稿纸、笔。

主考官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纪检监督人员,由纪检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撤换需要回避的人员。

2.上述程序结束后,无领导小组讨论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 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并按指导语向考生讲解无领导小组讨论注意事项:

(1)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本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不准相互商议,不准交头接耳,时间10分钟。

(2)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发言时间3分钟。

(3)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考生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详细阐释,并就自己的观点与其他考生进行讨论,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第二步 主考官宣读完指导语后宣布:考生开始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开始计时。

(1)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本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计分人员开始计时,如果10分钟时间到,计分人员必须提醒主考官,主考官宣布“10分钟时间到,下面请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独立发言”。

(2)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发言、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每位考生发言3分钟,主考官必须掌握好考生的发言时间,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全部考生发言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3)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进行自由讨论发言,考生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详细阐释,并就自己的观点与其他考生进行讨论,要求达成一致意见。考生自由讨论发言开始时,计分人员开始计时,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时间到,计分人员必须提醒主考官,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待考点办公室公告成绩后到公告栏查看成绩”。

在上述三个阶段的任一个阶段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全部考生已发言或讨论结束,或者说,已无考生发言时,主考官可提示“请还需要发言的各位考生继续发言”,如果全部考生表态不再发言,主考官皆可提前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如果第一轮面试提前结束,第二轮面试可相应提前开始。

五、其他事项

1.面试讨论过程中考生必须讲普通话。

2.面试考生必须尊重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配合考官、工作人员维护好考场秩序和其他相关场合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面试氛围。违反规定的,按扰乱考试秩序严肃处理。

3.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下午的全部考场中有其中一个考场的第一轮面试考生带出候考室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

4.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物品,已经带入的,应自觉交到工作人员指定位置统一保管,如不按指定的位置统一保管,视为违纪,待面试结束后到候考室门口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面试考生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随意出入,上卫生间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5.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介绍自己的姓名、籍贯、简历以及父母的姓名等其他无关或者影响面试的事项,违者将酌情扣分。

6.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面试过程中不得在题签上涂画和记录;不得在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吸烟。

7.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签、草稿纸、笔,先到候考室门口领取本人的通讯工具等物品后应立即离开,待考点办公室公告成绩后到公告栏查看成绩。

面试考点办公室公告面试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有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知情不报,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违反考试录用公务员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涂抹考点张贴公告综合成绩的本人姓名、成绩等相关信息的考生,应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如有必要,通知涉及考生提交相关资料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如果复审不合格,直接取消面试成绩。

8.组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其目的是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逐步走入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过程中,考生不得找人说情、干扰考试录用工作秩序和给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体检阶段具体从事体检的医生)以及各个环节上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影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公正性。

违反纪律的考生,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前,请经常登录下列官方网站查看考试录用相关信息:

(1)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gwyj.ynhrss.gov.cn

(2)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站: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

(3)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ershi.gov.cn

(4)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5)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请经常登录下列网站查看考试录用相关信息:

(1)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ershi.gov.cn

(2)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3)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的情形

(供参考)

一、什么是直系血亲?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包括己身所从出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己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玄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最亲近的亲属。

直系血亲也包括拟制的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他们之间的关系适用自然直系血亲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什么是旁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例如:1、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2、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亲和伯叔、姑母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这些亲属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3、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母亲和舅父、姨母是第二代,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而这些亲属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之间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 ( 外祖 ) 父母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计算方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 ( 女 )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三、什么是近姻亲关系?

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女子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四、什么是夫妻关系?

(略)

点击下载: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证

在线查阅:2013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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