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 公告》精神,经笔试成绩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按对应的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确定了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入闱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组织机构
此次资格复审由中共景德镇高新区纪工委、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德镇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三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的内容为考生提供材料是否与报考岗位所设条件一致及所持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
暂无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已办理人事代理的提供人事代理证;还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013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因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注明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种类、学科和教师资格证编号。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资格复审后确认最终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三、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25日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景德镇市第十一小学(市教育局隔壁)
景德镇高新区2013年小学 笔试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jdzedu.gov.cn/News_View.asp?NewsID=6066
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德镇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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