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黄南州委、州政府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黄南州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程序
本次黄南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5名,其中:同仁县52名,尖扎县46名,泽库县34名,河南县1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黄南州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面向全省岗位的报考考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面向本州岗位的报考考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五)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面向黄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
(六)本省、黄南州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为2012年12月31日前。
(七)已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编在职人员,一律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24:00
(二)报名方式、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昆仑人才网(http://www.klrcw.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5日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缴费、现场资格审核登记,报考泽库、河南两县岗位的考生也可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缴费、现场资格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时统一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一)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有专业限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5日,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青海省2012年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2]26号)规定,将该岗位与同一单位资格条件一致或相近专业的岗位合并面试,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低于与其合并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的除外。在同一单位没有相近专业进行合并的,笔试成绩达到本次招聘相同或同类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同时面试成绩达到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致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招聘阶段,如考试总成绩第一名达不到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该招聘岗位取消。
3、报考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按照1:3面试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会话测试。
4、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面试结束后,若同一个招聘岗位上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人员,依次以他们的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以相关专业学历层次高者优先、以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以基层服务时间长者优先(提供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临时就业协议、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六、优惠政策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参加在青的“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以及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经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当地满3年以上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中工龄及户籍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在指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州地市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经验证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给予加分。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严格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核
进行考核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被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动。
十、其他
(一)对因体检、政审、举报后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uangnan.gov.cn)详细了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有关情况。
(五)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或在实际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22188
同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22661
尖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32423
泽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52157
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3—8763676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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