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市金安区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436 次 日期:2013-07-17 14: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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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支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金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全区共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望城街道2名;清水河街道1名(男性);三里桥街道7名(计生专干6名、女性);中市街道11名;东市街道8名(计生专干4名、女性)。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社区工作,身体健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

4、在六安城区有稳定住所(方便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3年7月15日在《皖西日报》、六安先锋网、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安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并由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5日。报名地点设在金安区委组织部。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住所的证明材料,填写《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选择所报街道和岗位。

(三)资格初审。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四)组织笔试。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2013年8月24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金安区情、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知识等。2013年8月下旬,将在金安先锋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具有10年以上军龄的退役士官,笔试成绩加5分。

(五)面试。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考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13年9月14日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考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招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应招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组织考察和公示。9月20日前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在金安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因组织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

(八)履行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党工委正式安排被录用人员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正常发放。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由街道党工委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1、此次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享受当前社区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奖励报酬两部分。其中,基础报酬1200元/月,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在社区换届后,与社区“两委”成员同步增长。区财政每月发放奖励报酬100元。社区工作者的社保、医保等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2、此次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聘用制,三年一聘,聘用期间必须在社区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管理,每年进行考核。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安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金安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64-3261192

金安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64-3634621

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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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金安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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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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