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中小学 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2013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1.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2.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民办或私立学校教师须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公立学校代课人员请学校在证明中明确是否是代课教师及代课起止时间)。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4.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7月18日或19日公布)。
5.经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仍不达规定比例或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可进入面试。
6. 入闱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书面作出诚信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 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1、复审时间:
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复审地点:
南昌县莲塘五中逸夫楼一楼阶梯教室(莲塘镇五一路128号)。
三、2013年全省中小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和装订:
1. 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报名系统报名表一式三份(由考生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打印后亲笔签名);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4.毕业证;
5.学位证(按报考岗位规定要求提供,岗位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不装订);
6. 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民办或私立学校教师须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公立学校代课人员请学校在证明中明确是否是代课教师及代课起止时间);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面试报名
1、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填写《南昌市2013年中小学(幼) 面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同时缴纳面试费30元;
2、请考生于2013年7月30日—8月1日网络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网站:http://www.ncgzb.com/jyjzp。
五、其他事宜
面试有关信息将在南昌市教育信息网(www.//ncedu.gov.cn)及南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ncx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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