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务员局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7月10日至7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邮编:401147)
联系电话:67086035(重庆市司法局监察室) 67086030(重庆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详情请参见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http://www.cqsfj.gov.cn/Show.asp?News_Id=67806
重庆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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