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中小学 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2013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报考县区学校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指定部门(详见各县区网站公告)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进行。
一、资格复审要求
1.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1)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2.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民办或私立学校教师须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公立学校代课人员请学校在证明中明确是否是代课教师及代课起止时间)。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4.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本人需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7月18日公布)。
5.经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仍不达规定比例或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可进入面试。
6. 入闱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书面作出诚信承诺(样式见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 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1.各县区:
(1)各县区要按有关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安排好本县区的资格复审工作。通过网络发布本县区资格复审公告(7月11日发布),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县区资格复审时间范围:7月16日—7月20日(具体安排见各县区复审公告)
(3)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县区网站(见附件3),并按所报考县区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市直招聘学校:
考生须先到各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再在各招聘学校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市教育局集中资格复审。
(1)学校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校须及时通知报考本校的入闱考生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查,并于7月15日(周一)前完成资格审查。
(2)市教育局集中资格复审:
时间:7月17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具体安排见附件4)
地点:南昌二中初中部红谷滩校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
三、其他事宜
1.县区各职位的面试报名有关信息将在各县区教育信息网站上发布。
2.市直属学校各职位的面试报名有关信息将于7月20日在南昌教育信息网站(www.ncedu.gov.cn)发布,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2013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2. 诚信报考承诺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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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报考承诺书(样式).doc》来源于南昌市人保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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