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宜政办发[200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安庆市区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为201名(其中,引进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人才44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57人:市区医疗卫生单位155人、迎江区2人)。具体招聘(引进)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外语水平”的,应具有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CET考试425分及以上或相关语种成绩合格单);要求“计算机能力”的,应具有计算机省贰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要求“学士学位”的,应具有学位证书。
“年龄条件”中“26周岁以下”为“1987年 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硕士研究生招聘及博士与高级人才引进
引进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人才及招聘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经市卫生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报名方式请直接与相关单位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邮箱见附件2)
五、其他人员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7月8日上午8时至7月14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5日12时前可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7月16日12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9日16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23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陆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说明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7月23日至24日期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棋盘山路332号11楼)或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市建设路28号4楼)审核确认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市府路7号)办理笔试考试费用减免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23日至24日期间(逾期不再受理),携带相关证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笔试安排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和分值:《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70分,主要内容:组织胚胎学、解剖学、生理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8月1日上午8时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七、资格复审
(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和公布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作为并列者进入资格复审)。报考特殊专业的考生,如不足1:3比例,可根据实际人数全部入围参加资格复审。
(二)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市卫生局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吋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3、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或学校有效证明及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历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另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外语、计算机相关要求的,还需提供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CET(相关语种)考试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示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安排和内容
(一)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要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及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前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加权计算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为1:3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对象比例为1:1的,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说明:根据国家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
(四)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六)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在同报考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参加的市区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引进)的组织工作和审核把关,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的复审、考试等具体工作。
整个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十二、相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考生可登陆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aqxxgk.anqing.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qldbz.gov.cn)、安庆卫生网(http://www.aqws.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安庆人才网(http://www.aqrc.net)及有关高校网站上查询查阅。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0556—5347205 (安庆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
0556—5897207 (安庆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556—5347133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6—5346300、5346319 (安庆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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