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84 次 日期:2013-07-11 16: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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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教人[2008]114号)规定,经批准,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9名、本科生1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为人师表,体貌端正;

4.岗位所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工作方案制定公告,并在河南省人社厅(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http://www.haedu.gov.cn/)及学院(http://www.hnjd.edu.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2013年7月11日——2013年7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为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zhaopin.haedu.cn/,“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371-85901015。

3、报名要求

⑴应聘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限报两个岗位。

⑵博士研究生请在报名成功后主动与学院联系,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⑶所填信息必需真实完整,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⑷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4、学院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系统”中及时做出答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要关注学校的网站,了解学校有关招聘信息和要求,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携带就业协议书),参加学校下一步招聘工作。

(三)笔试

笔试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免于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实际参加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的规定执行。

2.体检结论以县级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签章及主治医师签字为准,分作合格、不合格两种。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公示,只告知本人。

3.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核出现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纪检组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85901015(机电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0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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