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小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构建与我区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竞聘选拔一批中小学副校长。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公开竞聘形式与职位
实行任职资格竞聘,即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7名。其中初中副校长3名;小学副校长4名。
具体岗位如下:相城实验中学、东桥中学、春申中学各1名;望亭小学、北桥小学、渭塘实验小学、澄阳小学各1名。
二、公开竞聘范围、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公开竞聘范围
初中副校长职位:在全区高中、初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范围内公开竞聘;
小学副校长职位:在全区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范围内公开竞聘。
(二)公开竞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参加公开竞聘人员的年龄及任职要求:(1)现任中小学中层正职,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任中小学中层正职满2年或任中层副职及以上满5年(统计截止2013年8月31日);(2)现任中小学中层副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任中小学中层副职满5年(统计截止2013年8月31日);
5.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区外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竞聘条件。
三、报名方式要求及时间
1.区教育局通过相城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并向学校下发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各校应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主动报名登记,登记地点:所在学校校长办公室。
2.各有关镇(街道、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学校对拟报名者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取消报名资格。《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报名表》(附后),由各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党建科。
3.上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任职文件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4.区教育局党建科负责竞聘报名者的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发给面试(笔试)通知书。
5.时间要求: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7月7日下午5时;
群众满意度测评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下午5时;
报名表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7月12日下午5时。
四、竞聘办法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任等步骤实施。
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遇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相应减少职位数;如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4,则增加笔试,笔试试题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1:3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采用竞职演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演讲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计算。邀请区纪委现场监督。
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入总分。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分别按照初中、小学实际录用人数1:1.5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征求有关镇(街道、区)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区教育党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3.公示。对拟任对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聘任。公示期满后,结果不影响任用的,进行任前谈话,并由区教育党委根据有关规定聘任,初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五、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聘任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兼顾学校布局实际。
2.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竞争上岗原则。自愿参与,择优聘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
4.交流轮岗原则。经竞聘产生的副校长根据岗位需求统一进行聘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党委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要全力配合搞好这次副校长公开竞聘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今后将常态化组织对中小学副校长的公开竞聘工作。
2.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此次竞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竞聘程序进行,切实增加竞聘工作透明度。
3.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竞聘上岗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竞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一定要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参加竞聘的人选,不得以任何手段影响竞聘工作的公正进行。对竞聘上岗期间发生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聘者竞聘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附件:1.相城区201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报名表
2.相城区201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3.相城区201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群众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附件1.2.3.doc》来源于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最近更新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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