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部分中小学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3名、小学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3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5、报考学段学科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主要责任人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国家、省、市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4日—7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东大门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县2013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4、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7月24日—7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权重前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内容: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分别考相应层次的学科知识占1/3,高一层次学科的知识占1/3,教学实践知识占1/3。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加分分数。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4、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x60%+面试分数x40%+加分分数。
(2)确定选调对象:
分学校按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
5、被选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工资一律进入同职称岗位最低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阳县2013年部分学校定向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30041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选调人员信息表.doc》来源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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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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