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江河管理局2201900039020职位录用计划2个,经面试前资格审查、递补程序,只有3名合格线以上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因面试当天2名考生缺考,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成绩为75.42分,根据《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赣人社发〔2013〕15号)关于“当职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该职位总成绩排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规定,宜春市江河管理局2201900039020职位录用计划由2个调减为1个。
特此说明!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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