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城市规划、建筑学、道路桥梁或地理信息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滁州市规划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25日—26日,每天8:30—17:00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局二楼办公室(龙蟠大道101号)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55622、0550-3065637,联系人:韩先生。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证明,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统一组织,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
四、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滁州市城市规划协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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