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325 次 日期:2013-07-03 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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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结构,根据《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2011]10号)的有关精神,现面向2013届牡丹江籍高等院校毕业生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按照“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和中心社区强化力量”的原则, 2013年计划选聘社区大学生50名,均分配到四城区所属社区。其中,东安区12人,西安区13人,爱民区13人,阳明区12人。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牡丹江籍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一)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愿意到社区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牡丹江生源2013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选聘: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3、符合条件的“211”、“985”重点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牡丹江籍生源毕业生优先选聘;

4、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务实管用”的原则,择优选聘。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6日-7月10日。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人事代理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发毕业证的考生需临时出具所在学校毕业证明)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3-6172092。考生需填写《2013年牡丹江市选聘社区大学生报名申请表》,报名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2、笔试。笔试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于7月17日,考试科目为“2013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了解考生学习成绩、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及参加社团等方面情况。

4、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牡丹江党建网”、“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选聘人选。

5、签约。统一对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区委组织部门签订服务协议。

四、相关待遇

被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纳入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1、被选聘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被选聘者是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

2、被选聘者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而考核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协议期未满而自动解除或因故被辞退,按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3、服务期限内,被选聘者的月生活补贴为1400元,并按规定比例为被选聘者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

4、选聘的大学生在社区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社区大学生事业编制专项招录,市编办按各区选聘社区大学生数20%的比例,核准使用区属全额事业编制,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区自行组织本区的社区大学生事业编制招录工作。

五、其它事宜

报考者请关注“牡丹江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mdjpo.gov.cn)”,“牡丹江市党建网(http://www.mdjswzzb.gov.cn)”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6171680,电子邮箱:zzbrck0453@163.com。

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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