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 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非地质勘查类专业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6月18日已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7日(上午8:10?D11:15,下午15:10?D17:1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地矿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乘车路线:市内乘 21路、226路、122路、235路、149路、118路等公交车到宁国路站下即到。乘4路、14路、117路、121路、129路等公交车到屯溪路站下,沿屯溪路向东150米即到。
联系人:宛老师 电话:0551-6465236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4、按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专业笔试,后面试。
1、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8:30-10:30。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下午开始,7月28日结束。
3、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B楼(合肥市梁园路1号,市内乘138路公交车向东南到工业经济学院站下即到)。
面试地点:省地矿局办公楼。
4、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5、凡报考艺术设计、装潢与艺术设计专业岗位的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自备:颜料、画笔、彩笔、勾线笔、针管笔、尺子、8开素描纸、铅笔、中性笔等。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以百分制计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均为百分制计算)确定,其中省统一笔试成绩占3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参加考察、体检人员的名单等事项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地矿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矿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652360
监督电话:0551-64669024
2013年度上半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ahdkj.gov.cn/people_detail.jsp?cat_rowid=2006070000000001row_id=20130600000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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