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现将安顺市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参加安顺市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三、体能测评地点:安顺市体育场(中华东路实验学校斜对面)。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7:10前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其它证件不予认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7:5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六、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as.l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和安顺党建网:(www.asdj.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反映。
咨询电话:3282485,3282069,3501528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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