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13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关于教师岗位面试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将《2013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 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调整为:“ 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试讲(含答辩)30分钟(其中试讲25分钟,答辩5分钟),由面试考官组评分,并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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