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招聘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教师岗位副教授
来源:上海大学网 阅读:950 次 日期:2013-06-28 16: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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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教师岗位副教授

截止日期:2013-12-31

招聘部门:法学院

招聘专业:经济法学

岗位类别:教师岗位

岗位名称:经济法学专业教师岗位副教授

招聘人数:1

岗位职责:

教学科研岗位,完成学校和学院对岗位要求的工作量岗位要求:

职称要求:副高级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5岁以下法学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和授课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是否优先招聘校内教职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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