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2013年部分科级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来源:遵义医学院 阅读:1352 次 日期:2013-06-25 14: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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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部分科级岗位干部需补充完善。按照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和建设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原则,学校党委决定对拟补充完善的科级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群众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

二、组织领导

(一)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因工作需要,成立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杨晓苏

副组长:石京山 黄华玲

成 员:田宗远 唐明波 毕路佳 喻 田 邓 飞

李春鸣 梁贵友 郭卫平 刘建国

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黄华玲(兼)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具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竞聘正科级岗位的人选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竞聘副科级岗位的人选应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4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

(四)党务工作领导干部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教学院部系业务科室干部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根据共青团工作的特殊性,推荐选拔的共青团正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0岁,副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28岁。副科级岗位本科毕业2年以上或硕士及硕士以上毕业。

(六)按照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工人编制人员若从专业技术岗位改为管理岗位,需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竞聘管理八级岗位应在管理九级岗位,任相关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竞聘管理七级岗位应在管理八级岗位,任相关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可参与竞聘。

以上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四、竞聘职位及报名表(见附1、附2)

五、工作程序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二)公布《实施方案》,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所列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在外出差、挂职、参加党建扶贫和支教等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通知)。参加竞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党政管理岗位同一职位只有一人报名时,其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型岗位参加竞聘人员综合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重点考察环节。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不能进入重点考察环节。报名时提交《遵义医学院竞聘科级干部岗位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提交电子照片(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报名表》可以在网上下载。校本部、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人员均可报名,原则上不得同级申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员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

(四)组织考试

竞聘上岗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

1.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科级干部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知识、校情校史及综合分析、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复习参考资料见校园网组织部公告)。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科级干部职责所必备的组织、协调、思维、应变、表达等能力。面试环节包括演讲陈述、回答问题。面试小组由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组建。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方法是: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平均得分计算。

(五)民主测评与领导评定

1.民主测评与领导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民主测评和领导评定的内容:主要是根据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对竞聘者提拔到所报岗位职级是否合适进行评定,分为“合适”、“基本合适”、“不合适”或“弃权”叁个等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民主测评的范围:

民主测评按基层党委、党总支划分,参加测评人员为竞聘者所在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所辖范围内科级以上干部或(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4.领导评定:全体校领导。

(六)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占20%,面试占35%,部门民主测评占25%,领导评定占20%。按每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七)党委根据综合成绩,按1:1.5研究确定重点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八)党委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干部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报告。

(九)党委召开党委成员全体会议,就拟任用干部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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