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2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3年6月20日9:00—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1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8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每个专业均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2个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要提示考生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监考人员并要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赣州人事考试网(www.0797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1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上)、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市直考生到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县(市、区)考生由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将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表及所需有关证件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没有上网条件或不懂网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电话:0797-8179899,或本人到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已委托人代为办理。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赣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级别 专业科目
001.经济师
01.经济师
04.初级
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03.中级
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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