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189 次 日期:2013-06-22 09:36:3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度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做好2013年度屯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4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0名,管理岗位人员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1日起同时在中国.屯溪网(http://www.ahtxq.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屯溪先锋网(http://txq.ahxf.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http://zw.ahtxq.gov.cn/Item/list.asp?id=81 )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7月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8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岗位变化情况将于7 月10 日起在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1日9: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1-5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计算机。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主要内容见岗位一览表。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与《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确定。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6日9︰00至7月19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至19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屯溪区政务中心6楼6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