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是否列入招聘对象,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面向本县户籍考生(根据我州往年有关规定)。在编教师(含2010、2011、2012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今年我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55名,具体学科和类别指标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组织,我县根据州教育局工作安排派有关人员参与。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6月24-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若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要有相关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报考我县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从江县户籍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特岗计划”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6日-6月29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以黔东南州教育局拟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准。
体检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3日。由黔东南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我县派员参与。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州的协调下,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我州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被聘者,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合同期满后不办理接转手续(按照教师准入制有关规定)。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7月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8日前将本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2)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资科,经省审核后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7月17-18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同第一阶段。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本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州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8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