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对已取得201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由省教育厅安排到我区的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我区今年“特岗计划”内。指标含在我区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岗位,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七星关区内招聘(即在七星关区参加高考、中考前属七星关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2012年12月31日前入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且户籍现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七星关区户籍不含双山新区和毕节经济开发区户籍)。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毕节教育网(http://bjjy.gov.cn/eduman1/)和七星关区教育网(http://61.189.240.76/eduman3/)查询我区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0、2011、2012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2013年我区拟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15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200名,县级“特岗计划”300名 。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不含城区)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缺编镇(乡)初中、九年制学校以及大型村校;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缺编村校、校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6月24-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设在毕节学院。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另须提供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手写注明报考七星关区或双山新区或毕节经济开发区)。
因双山新区和毕节经济开发区(原七星关区小坝镇)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无专用报名户头,报考该两区“特岗”岗位(名额见附件1)的考生,网报时须选填七星关区的户头,但打印出的报名表上需注明报考意愿(七星关区、双山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并签字确认,手写招聘报名表中“报考志愿”一栏如实区别填报,并将报名材料提交两区报名负责人员审核。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6月30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2013年7月1-3日。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七星关区、双山新区和毕节经济开发区各自为报考县分别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本区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市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毕节市规定时间内按本区选岗签约安排与本区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签约时间见公布预录名单时同时公布的签约方案,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备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毕节市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于2013年7月5日前完成,区教育局2013年7月7日前上报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本区“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师资科,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8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6.第一阶段签约的考生,须在7月7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领取报到证,并于8月下旬到我区报到(具体时间请关注毕节教育网)。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7月17-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点设在毕节学院。按第一阶段报名办法区别出所报志愿是七星关区或双山新区或毕节经济开发区。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另须提供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手写注明报考七星关区、双山新区或毕节经济开发区)。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师资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市考务安排于7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2013年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