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2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普定县户籍的人员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0、2011、2012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1、国家“特岗计划”,招聘160名。
2、县级“特岗计划”,招聘40名。
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我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五)“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可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内查询(http://jyj.anshun.gov.cn)。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6月24-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学院成教部(安顺市教育局旁)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我县即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6日-6月29日。
面试地点:安顺学院成教部(安顺市教育局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按市教育局拟定的执行。
体检时间:2013年7月1-3日。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体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报考我县“特岗计划”的人员,被录取者须在市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7月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8日前须将我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126.com),经省审核后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7月17-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学院成教部(安顺市教育局旁)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我县教育和科技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于7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