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原来是大学生村官已经三年期满离职了,离职后没有给我办解聘合同,现在进入面试,而当时的聘用合同书遗失了,我现在只有一份区级组织部开的“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并且我所报的岗位也是这个区的,请问审核的时候我用这个证明行不行,如果不行,请问我要怎么办?
回复:应该可以。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具体可直接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了解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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