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来源:合肥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825 次 日期:2013-06-09 16: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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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3年6月8日17:00结束。因部分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现将26名递补考生公告如下:http://www.hfrc.net/click.php?id=3918

请上述考生于6月13日(周四)上午9:00-12:00 前往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四号窗口(乘车路线: 23、27、141路公交车至包河区政府站下)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知事项

1、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和幼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非全日制考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省、市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7月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由毕业院校提供证明材料;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须提供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层次、学科及发证时间)。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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