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田家庵区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岗位条件:田家庵区城镇非农户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1995年1月1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可以胜任社区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在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北路淮师附小斜对面)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凡因弄虚作假与招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招聘,责任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6名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不足拟招考人数1:2的比例,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决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力、及岗位需要具备的基本知识素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以百分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招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考核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汇总出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满分为100分。以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18人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考核人员。
体检合格者,对其所在学校、户籍所在派出所、街道、社区等进行调查,结合与本人谈话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
(六)录用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进工作人员。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录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比照现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三、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田家庵区民政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698035;监督电话:2698106。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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