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我处《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决定拟聘用以下2人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ebwater.gov.cn/a/2013/06/06/1370503601684.html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可直接向公示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举报问题一般应署名,以便公示部门及时核实和反馈。
公示部门: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人劳科。
联系电话:0312-5906105。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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