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庐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hfrc.net/click.php?id=3915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庐阳区政府大楼3楼1号会议室(乘车路线:市内乘12、14、21、22、35、106、125、131、138、232、705路公交车至亳州路站下)。
区法院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将于6月15日下午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能力测试(详见通知书),请此岗位入围考生于6月14日上午参加资格复审,为递补考生资格复审预留时间。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中心岗位的还需携带报名要求的相关作品材料;报考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招商局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报考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位、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中注明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卫生执法岗位除外)的考生无需面试,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所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公告》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卫生执法岗位除外)外,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