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创建于1962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千余名,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和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教师必须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且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具体要求 |
会计教师 | 4名 | 40岁以下,会计专业毕业 |
国际商务教师 | 2名 | 35岁以下,国际商务或国际贸易等专业毕业 |
语文教师 | 1名 | 35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
数学教师 | 1名 | 35岁以下,数学专业毕业 |
宣传与文书 | 1名 | 35岁以下,思政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
高职辅导员 | 1名 | 35岁以下,思政或管理学专业毕业 |
机房、电化室技术员 | 1名 | 40岁以下,计算机专业毕业 |
合计 | 11名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ang_pl@126.com,或将复印件邮寄至陆家浜路918号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校长办公室收(邮编20001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14日止。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体检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并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63774566
监督电话:23112745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918号
邮编: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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