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支撑机构,目前已成为一家具备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主管: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财务主管职数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不限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能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严谨,公道正派, 坚持原则,能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相关财务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练运用相关财务软件,熟悉相关财务法规和知识等。
三、工作内容:
负责财务科工作,掌握、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财政、税务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主要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组织编写财务预算、决算说明和财政拨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措施,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2、负责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财务状况与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对外提供的各类会计报表及资料,保证报表的准确、真实和可靠性。
3、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审核报销凭证,对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予以杜绝。
4、做好会计的部分日常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方式
1、制定招聘计划,上报核准;
2、在21世纪人才网、本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3、选择应聘人员;
4、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后组织应聘人员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5、根据笔试成绩,组织面试(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直接对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方式。
7、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或根据考核情况,组织人员体检;
8、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9、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0、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本所网站公示七天;
11、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面议)、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
联系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人事科(上海浦东张衡路1500号),邮政编码:201203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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