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一、招聘计划
30人(中学教师10人,小学教师10人,幼儿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幼儿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儿教师。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15日
报名地点: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隍庙西500米旭升街16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经过资格初审后,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如实
填写《报名登记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
例相应核减或调整计划。
(二) 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和http://www.cndz.gov.cn/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按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通知考生提前40分钟准备教案,按抽签顺序说课或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一学科说课或讲课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3:7的比例计算成绩(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后备教师制度,招聘的人员列为后备教师,期间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备期为12个月。后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后备教师的后备期计算为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由区党工委、管委会调配派遣到各学校,不服从调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2183111。 2410095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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