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专门成立了招聘工作小组,史中立院长任组长,马建智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招聘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按学校人事处2013年的人才招聘计划,我院被批准招聘3名工作人员,详见下表:
岗位 | 教研室 | 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方向 | 备注 |
教师 | 体育教研室 | 1 | 硕士研究生 | 健美操或乒乓球 | |
实验技术 | 实验中心 | 1 | 硕士研究生 | 生物技术或生物化学 | |
教学辅助 | 图书馆 | 1 | 硕士研究生 | 图书管理 |
按学校人事处要求,经我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按以下程序,在报名人员中每岗位选出3名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的最终选拔。
一、基本条件审核
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需与招聘专业对口。
二、综合考核
基本条件审核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选拔程序,包括笔试(占20%)、面试(占40%)和专业技能考核(占40%)。
1、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其中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占30%,专业理论知识占7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匿名评卷,考试时间为一小时。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个人自述(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现场答辩,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3、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实践及专业技术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具体测试内容由用人科室确定,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核算及排序办法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比例核算后合计作为应聘者的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发表专业技术论文水平高、211及985院校毕业者优先。以上条件比较不能确定先后名次时,加试专业技能确定最终名次。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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