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源市考录公务员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167 次 日期:2013-05-31 15: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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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到抽签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第2页由考生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只填抽签序号,不得填写姓名、单位、电话等信息。

四、凡需抽血体检和消化系统B超检查者,需空腹进行(禁食6小时以上,禁糖水),不做强体力劳动和剧烈运动。

五、凡需泌尿系统、生殖系统B超检查者,检查前须憋尿或适量饮水,至膀胱充盈,以提高检查准确性。

六、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制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别针等饰物。

七、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检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做妇检前应排空小便;未婚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

八、受检个人应密切配合医院的体检计划进行体检,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确保如期完成体检工作。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过程中,考生应跟紧各小组的领队,逐项完成体检项目。

十、考生要规劝自己的亲属,不要陪同体检。凡影响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6月3日上午7:20,全体考生到市委党校大门口集中并签到,逾期不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集中后,由每小组考生派一名代表抽签确定体检医院,抽签结束后,考生自行到体检医院集中受检。

十二、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十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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