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3年紧缺 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3101 次 日期:2013-05-30 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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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民族中专学校为解决医学类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和1名护理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本以上医学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招聘男女各1名,护理专业招聘1名。云南省户口。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2、报名地点:丽江民族中专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46105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电话报名或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代为报名。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学历证明和学位证原件在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前复审)。

5、岗位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6月20日。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1、本次紧缺急需岗位 以岗位能力测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及专家5人组成,测试结束,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后,当场公布成绩。

2、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2: 1的方可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并按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

六、纪律要求

1、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4、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纪委第六工委负责,监督投诉电话:5100696。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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