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惩处违规住宿行为的通知
来源: 阅读:1050 次 日期:2013-05-27 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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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体住宿员工利益及财产安全,杜绝违规住宿现象发生,即日起,人事行政部将对各种违规住宿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办法如下:

1、非我公司员工(不包括已在人事行政部备案),一经发现立即交由公司内保处理,根据其住宿时间,按120元/每天收取经济赔偿。如公司同期有偷盗案件发生,内保有权将该员工作为嫌疑人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自离员工留宿寝室的,一经发现,除按以上方式处理外,另没收厂牌及考勤卡等公司有关证件。

3、正式办理离职的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三日内必须搬离宿舍。三日以上未搬离宿舍,宿舍管理员有权与内保一起对其占用床铺及衣柜进行清理。

4、在职住宿员工私自容留非公司人员住宿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同时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记大过(含罚金200元)处理。如同期公司出现偷盗案件,将一并作为嫌疑人报送派出所处理。

5、在职住宿员工私自容留未办理住宿手续的本公司员工住宿的,一经发现,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书面警告(含罚金150元)处理。

欢迎员工实名举报以上违规行为,凡反映情况属实者,人事行政部将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请大家积极配合,谢谢!

行政部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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