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气象局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阅读:824 次 日期:2013-05-25 1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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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气象局2013年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安排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职位 笔试成绩
416263023927 1003444001 89.7

二、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13年5月28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pujx1967@163.com和gembgs119@sina.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青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五楼多功能厅。

请考生务必于5月31日上午08∶30前到面试地点考生候考室(青海省气象局气象大厦五楼接待室)报到。截至当天上午0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30日14∶30—18∶00到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否则按弃权处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

(1)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如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气象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果达不到,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当天18:00时前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销面试考生单趟交通费(火车、汽车硬座)、面试期间住宿费用以及体检费,请考生保留并提供相应票据。

2.乘车路线:西宁火车站乘专线1路公交车在电信局站下车向东150米或西宁汽车站(建国路)乘9路公交车在气象巷站下车向西100米即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继学、王存林

联系电话:0971-6116498、13897490926

0971-6135686、13909795954

传真:0971-6116498

电子邮件:pujx1967@163.com,gembgs119@sina.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邮编:810001

青海省气象局

2013年5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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