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宁波市江东区考试录用公务员
初次体检结果的通知
http://www.nbjdrs.gov.cn/news.aspx?nid=3534
根据《201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精神,招录单位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
需要“补检”、“进一步检查”的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所需经费自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811571 举报电话:87740853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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