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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2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请各考区严格按照《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组织
(一)该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市区:2013年6月25日至28日。五个县级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盖章即可)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往年准考证的必须按照新考生提交上述材料。不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视作自动放弃。
(四)10月28日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请各考区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请各考区认真做好报名网站和售书网站的链接工作。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市区考生可凭报名表复印件于2013年10月21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苏州市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各县级市考生可于相同时间,至各县级市资格审核点领取发票。
七、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未缴费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265109690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3、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网上缴费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15:00
(二)特别提醒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办法处理。
附件:1.上传照片要求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doc》来源于苏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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