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防震减灾局201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741 次 日期:2013-05-20 1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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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下属的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科级,使用事业编制,编制数为5人。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市地震分析预报和地震资料的分析处理工作;

2、负责地震宏、微观异常落实,地震现场监视与震情趋势判定工作;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地震系统的地震仪器维修、标定及技术保障工作;

5、负责全市地震资料数据库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地震监测和流动监测任务;

7、承担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保障数据传输正常;

8、研究与地震预报相关的实用技术,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全省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防震减灾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选调条件
昆明市地震分析预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1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理工科专业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文字写作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辞职、解聘、自动离职和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简章

选调简章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2:0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604室)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附件1);

(3)本人近期同底半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附件2);

(6)《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现场提供所需材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白陵   电话:63122934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604室)

联系人:张白陵   电话:63122934

(2)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和防震减灾工作基本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试时需同时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中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昆明市防震减灾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纪检电话:0871-63963861

昆明市第十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1—6316307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2、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防震减灾局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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