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我办工作。
一、原则及标准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职位
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我办工作。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绥阳县在职干部职工(含公务员及教师在内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写作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6楼县委办公室。
3.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5月26日。
4.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25日14:00—17:30在县委办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或参加工作以来2年(试用期除外)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或年度考核表;
(4)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本人填写并经单位盖章的《绥阳县小康办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不足比例时按比例缩小遴选名额。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重点考察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对政策及省情、市情、县情的把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察
综合成绩在前2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形式,重点考察平时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确定遴选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办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选同时在绥阳门户网站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并由我办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选调人选。
(五)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到我办进行试用,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我办按照干部调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绥阳县小康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2-6363023。
此件及相关附件可在绥阳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下载,下载地址:www.zgsy.gov.cn。
附:
《绥阳县小康办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绥阳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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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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