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社会,我是优秀团干部,某县组织部把我踢了!某县组织部电话告知,我的优秀团干部不属于加分范畴,但我确实是校级的优秀团干部表彰,原件都有,告知吾:章的落款不应为“共青团昆明大学团委”,这种不属于加分的条件,郁闷?不知道这种评判标准对不对?是不是有背于省委组织部公告?
回复:如果情况属实,请向省委组织部举报。省委组织部的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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