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编办、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榆发〔2012〕8号)、《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榆办字〔2012〕155号)和《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榆办字〔2013〕26号)有关精神,现就开展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二、各级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占用事业编制。
三、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考察拟引进对象,原则上岗位与申报对象按照1:2比例填写《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表》,并提供其相关材料报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表》直接报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
四、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根据《细则》规定,严格按照引进条件认真严谨地做好拟引进对象的初次评审工作。然后将初评结果及拟引进人选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五、优惠政策待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文件及表格在榆林党建网和榆林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查阅下载。
六、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和市直有关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七、柔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集中申报的办法,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拟引进的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全年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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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申请表》来源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0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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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榆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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