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4494 次 日期:2013-05-16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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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13日、14日在朝阳区、延庆县举行。本次考试开考的专业为《金融管理》(基础科)(专科)、《商务管理》(基础科)(专科),具体考试课程和时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www.bjeea.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5月15日0时至20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时间为6月8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一)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报考费将于照相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至考生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二)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三)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9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9月8日发布,查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1606688

举报电话:82837200(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zkbm@bj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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