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同意,今年我县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应聘幼儿教师(以下简称幼师)必须在安化县内公、民办幼儿园幼师岗位从事幼教工作连续6个学期以上(含6个学期,工作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0日止),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职业学校对口升学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5.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的机电专业除外,但被聘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师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6.县内在职在编的教师与本县内服务的特岗教师不准报考。
二、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
招聘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教师10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职数并予以调整;职业学校的机电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或作相应调整。各学校招聘学科及人数如下:
(一)高中(25人)(附表)
(二)初中(35人)(附表)
(三)小学(27人)(附表)
(四)幼师(10人)(附表)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6日至5月19日(节假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地点
安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7-7231619)。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1套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所毕业院校的推荐证明书和有关专业水平证书)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安化县2013年 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报考幼师要提供任教经历证明材料(在公办幼儿园任教的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供,在民办幼儿园任教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供)。
六、考试